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2-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校内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各部门要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推荐人员截止报名之日必须是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请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报名人员将《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发送至谢丽丽协同办公系统,纸质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3月2日。

4、所有报考人员均须由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部门初审,报学校审核研究、同意推荐后,由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5、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附件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