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醒】根据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要求,请将以下材料:①三、作风建设(二)主体责任、(四)显著成效第四点,②五、廉政建设(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第1、2点、(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请各部门于1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以列表形式或复印件(工作日志请提交原件)装盒送至综合楼1017室王静老师处,以作为各部门考核支撑材料,逾期不再提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