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曰:古人说“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且不论这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当一个县令能做到坚持数年以番薯为食,却将自己俸银用于修城防工程保护百姓时,不能不让人去端详其传奇人生,品读其廉洁精神了。余应桂生于明末,仕宦生涯几多沉浮,最终结局悲壮,但他留下的“番薯县令”故事流传至今。
余应桂,字孟玉,号二矶,生于万历十三年(
1585
年),他于万历四十七年(
1619
年)中进士。历任地方官和监察御史、巡按巡抚、兵部左侍郎、三边总督等职,一生为官清正廉明。
在明末,各种苛捐杂税和官吏劣绅的暴敛盘剥,让百姓苦不堪言。余应桂少时因家贫深受其害,因此他立志当官后废苛税、除污吏。余应桂入仕初任浙江武康令,仅半年时间就调任龙岩令,能做到“吏事精敏,下不能欺”。龙岩地处闽西,土地贫瘠,老百姓生活非常困苦。余应桂到龙岩任职后,不辞辛苦,四处察访民情,大刀阔斧地清理苛税,将合法的纳入正税,不合法的加以清除,贪污的不但要退赔,而且要加息上缴,受到龙岩百姓的拥护。
当时,给百姓带来沉重负担的,还有“耗羡”。所谓“耗羡”,就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增加的部分,各级官吏借此中饱私囊,而且这种“耗羡”的私派毫无定制,有的借军情而私加,有的借增饷以擅派,有的因工程修筑而巧立名目,有的借解运税粮而加倍征收。余应桂闻知后,即下令禁止。余应桂的这一举措,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但却堵住土豪猾吏生财之道。处在黑暗的封建王朝,余应桂这样做,无疑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清《海澄县志》人物卷中为其立名宦传,称赞他是一个清正廉明、受百姓拥戴的县官。
“番薯县令”讲的就是余应桂在海澄为官时的故事,福建海澄离江西都昌老家千里之遥,但他既不带家眷也不用仆人,生活靠自理,每日所餐者多食番薯,甚至都不去皮。生活如此俭朴的他,却将俸银捐献用于建造海澄军事防御工程,筑铳城,建腰墙,聚民众,利兵器,海寇久攻不能入,民赖以安。清《海澄县志》记:“余公莅任三载,不挈家眷,无仆婢供朝夕,日所餐者多用番薯,曰适口耳,或啖不弃皮,其廉介又不可及矣。”从福建龙岩到福建海澄,历任两县有政绩。余应桂的官声和人品得到了百姓的赞颂。为此,龙岩、海澄两县的百姓,都自发立生祠纪念他。
受老百姓拥戴却不一定受上官青睐。
据《明史》记载,余应桂离开海澄后,又历任陕西道监察御史、湖广巡按使、兵部左侍郎掌尚书印,在任期间勤政务实,且正直敢言,敢与权贵作斗争,却屡屡碰壁。当时朝中贪官周延儒深受崇祯帝宠信,但余应桂连上数道奏疏,弹劾周延儒罔上行私,却被崇祯皇帝严厉斥责,余应桂继续弹劾周延儒,崇祯皇帝大怒,将余应桂降级三等,余应桂只得以养病为名辞官回归都昌老家。
赋闲故里的日子,余应桂热衷于修桥铺路、改造学堂、重整寺庙,他“夙著清声,独标劲骨”,千金散尽,不置恒产为子孙,并著文表明心迹,崇祯六年(
1633
年)他作《陈侯澹庵荣觐序》一篇写道:“士则不然,双眸可以镜廉污,寸舌足以变黑白。高者以文艺为媒,卑者以趋媚为的。狡者以保留延誉为捷径,愚者以珥笔佐证为膻途。故令虽无求于士,而士则不能无求于令也。令若有求于士,而士之求益无量矣。”又说:“无求之心其心正,无求之目其目明,无求之感其感笃,盖以侯之为都也,其心如水,其政如春。其待士也,正已以树型模,较仇以广磨砺
……
”这饱含哲理的话语,代表了余应桂立身处世的为人之道和对高洁品行的推崇。
余应桂所处的晚明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大厦将倾,崇祯皇帝却刚愎自用,猜忌多疑,朝中忠勇之士,或被冤杀,或被牵制,或弃之不用。余应桂就属这样的忠勇之士。明灭亡后,清顺治五年(
1648
年),金声桓、王得仁叛清复明于江西,余应桂举兵响应于都昌,终致战败被俘,押解到南昌,次年惨遭肢解杀害。
王子曰:在福建龙海市海澄镇,至今流传下来的顺口溜:“余应桂,番薯官,种番薯,满山仑。吃番薯,带皮吞,积薯渡荒无饥馑。”这是老百姓对余应桂这位“番薯县令”最高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