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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作者: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2-2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强调要不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为镜鉴、举一反三,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持续巩固拓展我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这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黄山市公路局党委原书记陈展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致使多个下属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黄山市公路局下属四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600624.86元;2017年10月至12月,黄山市公路局对下属四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调查追责,六名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11月期间,黄山市公路局明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黄政办〔2015〕3号)关于“凡列入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要求,仍然按照原行业规定将29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交通网进行公开招投标。2017年9月,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市公路局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陈展固作为时任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管党治党不严,导致下属四家单位疏于监督管理以及公路养护项目不按规定进场招标被行政处罚。2018年5月,陈展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9月被调离原单位,并责令退赔违规发放的款项。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原第一书记陈纪强失职失察问题。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督察发现: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的城东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滞后,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未有效收集,市政污水进水口现场监测污染物浓度远低于正常水平,在线监测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时任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第一书记陈纪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职失察,严重影响园区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2月,陈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阜阳市颍上县扶贫办原主任李颍、原副主任苏洪刚违规决策问题。2016年1月,颍上县扶贫办在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中,在未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未向县招标局备案、未征得监理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变更合同约定的光伏组件品牌和型号,但双方未约定变更后的产品价格。2018年2月,时任县文明办副主任苏洪刚在已调离颍上县扶贫办后,未经核实和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变更申请书上补写“光伏组件260W,970元/块”字样,造成工程价格比合同约定价格增加了289816.8元。李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时任扶贫办主任,在光伏扶贫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且对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客观上为289816.8元国家经济损失创造了条件。苏洪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原扶贫办副主任,在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中违规决策,擅自同意项目变更事项,在调离扶贫办工作岗位后仍然违规决定项目决算事宜。李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实职降为副主任科员),苏洪刚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副科实职降为科员)。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施志农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芜湖市委对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开展巡察期间,施志农对上报给巡察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不重视,把关不严,没有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进行汇报,而是在网上抄袭,汇报材料中出现多处错误。施志农对市六院放射科某医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漏收费问题监管失职,负有领导责任。另外,施志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施志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四起案例,有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疏于监督;有的失职失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有的违规决策、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有的弄虚作假,照搬照抄,敷衍了事。这些行为带坏了党风政风,破坏了党的形象,浪费了公共资源,辜负了人民群众期盼,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深化集中整治,努力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中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