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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作者:谭康慧     发布时间:2017-10-18     信息来源:院团委      阅读次数: 【关闭】

青〔2017〕18号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以育人为宗旨,通过比赛引导大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根据院团委本学年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决定举办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绽放,梦想起航

二、报名对象及赛程:

全院学生

本次比赛分为海选、复赛、决赛。

1、海选:

地点:南阶203

时间:11月4日

2、复赛:

地点:南阶203

时间:11月15日

3、决赛:

地点:院礼堂

时间:11月22日

(注:初赛无伴奏,参加决赛的选手自备伴奏、服装、化妆等。参赛曲目内容要积极健康(反映校园生活最佳),参赛曲目为个人独唱一首。为了推新人,历届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本届不予参加。)

三、参赛歌曲内容和形式:

1.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康文明的青春向往,流行与经典的生活追求;

2.比赛不分唱法、不分业余和专业组;

3.即日起各团总支开始组织报名工作,参赛选手可在本系部内报名,也可在院内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2日,11月5日各团总支将报名情况报院团委,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时需缴纳二元报名费。

4.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酌情加分。

四、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获等级奖的选手学院将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的称号。

以上为暂定时间、地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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