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青发〔2015〕25号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我院校园文化品味。根据院团委本学年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中旬
二、地点:院报告厅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采取敞开报名方式即海选的形式,参加海选的选手现场清唱一段自已选定的曲目,由评委打分选定40名左右选手进入复赛,经过复赛最终选出20名左右的选手参加总决赛。
2、即日起各团总支开始组织报名工作,参赛选手可在本系部内报
名,也可在校内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10月26日各团总支将报名情况报院团委,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时需缴纳二元报名费。
3、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分赛区在10月28日进行海选,具体时间地点为实训楼S304、S306,选手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赛。
4、参加决赛的选手自备伴奏、服装、化妆等。参赛曲目内容要积极健康(反映校园生活最佳),参赛曲目为个人独唱一首。为了推新人,历届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本届不予参加。
四、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获等级奖的选手学院将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的称号。
本次活动的获奖成绩,将列入学生处考核各系部和学生个人德育学分的加分项目。望各系积极准备,踊跃参赛。
共青团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